| 报名时间 |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(上午9:00-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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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
2026年10月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根据《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》(昆人社通〔2020〕37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政策,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,因工作需要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 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。 二、招聘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(昆明市盘龙区户籍已做就业困难认证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 1.“4050”人员:女性满40周岁以上、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; 2.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:指城镇非农业户口,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,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、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; 3.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;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; 4.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; 5.困难高校毕业生;零就业家庭、城镇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; 6.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。 7.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,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,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.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; 2.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间的; 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4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; 5.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。 (三)岗位要求 1.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; 2.爱岗敬业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;遵纪守法,吃苦耐劳,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; 3.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、协调沟通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,工作责任心强、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,服从安排。 三、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面同页); 2.户口册复印件一份(首页及本人页同页); 3.个人就业创业证(就业失业登记证)原件及复印件(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); 4.个人简历一份; 5.提供三次以上求职未录用的辅助证明材料(4050人员除外)。 四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 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; 2.报名地点:昆明是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(北京路616号)508室; 3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李老师 0871—63162520 (二)资格审查、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,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进入面试环节。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、思维反应能力、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。 (三)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果,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。 (四)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,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。 五、待遇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,购买相关社会保险,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。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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